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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生前給孫女投了人保壽險的保單 家人稱合同非本人簽字目前無法考證 2021-11-29 13:57:32  來源:浙江廣電總臺

孔女士的婆婆去年因病去世,整理老人遺物時,家人發(fā)現(xiàn)了一份保險合同,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孫女,他們發(fā)現(xiàn)這個合同存在問題。

孔女士說,是在婆婆的床頭柜里面看到這份保單,“保單里面看到是為我家小孩保的,看到這些我們眼淚就下來了,感覺老人走之前還這么關心小孩子”。

孔女士的婆婆2018年年底開始入院治療疾病,最終在去年離世,家人在整理老人的遺物時,發(fā)現(xiàn)了這份中國人民人壽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。

“投保日期是2017年5月11號的,那個時候老人身體是好的,2018年底才生病”,孔女士后來經(jīng)過保險公司確認,這是一份有效的年金險合同,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孔女士的女兒,也就是老人的孫女,保險每年需繳一萬元,繳費期是5年,2017年、2018年兩年的保費已經(jīng)支付過了。

不過孔女士說,當時女兒和家人都表示不知道這份保險的存在,在她看來,這是之前老人用自己的錢買給孩子的。

“我感覺是孩子奶奶保的,奶奶沒有了,保單也就失效了,我就問保險公司,說算了人沒有了,工作人員說誰知道是不是奶奶保的,我無語了,說如果現(xiàn)在退回保單的話,要扣六千還是四千”,孔女士說。

因為保費只繳到第二年,孔女士去年提出退保時,保險的現(xiàn)金價值只有一萬三千多元,她覺得不劃算,后來就選擇補繳兩年的保費,前段時間,又要給這份合同交最后一年的保費了。

“后來我研究的時候,發(fā)現(xiàn)投保人和被投保人不是本人簽字,我覺得不是本人簽字是無效的,不是本人簽的,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在確定這份保險合同的時候就是不生效的,所以我投訴他們,(那這份合同當時是怎么簽下來的)我不知道啊,(你沒有問當時的保險代理人,那邊是怎么說)這個代理人的電話說實話沒有打過”,孔女士說。

孔女士拿出了一份女兒在健身合同中的簽名,和保險合同中的簽名進行對比,筆跡確實是有區(qū)別,合同的銷售人員是一位黃先生。

他在電話里回應,從業(yè)期間沒有把保險賣給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,不記得孔女士這份合同的辦理情況。“我這邊就2017年做了幾個月,然后我就不做了。當時只做了幾份,全都是到家里去,投保人和被投保人當面點頭簽字的。我覺得這份保單可能是人家代替我去簽的,沒有超過六十歲的客戶呀。”

“現(xiàn)在不管是誰買的,不是本人簽字這一條,這個保單就不作數(shù)的”,孔女士說,她和女兒商量過,希望退回已交的保費。

后來中國人民人壽保險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營業(yè)部的工作人員和孔女士進行了溝通協(xié)商,最終雙方就退保協(xié)議達成一致。

針對這份保單情況和簽字情況,保險公司方面表示,由于當事人已經(jīng)離世,保單銷售人已經(jīng)離職,目前無法考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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